【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登记证明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 1、房屋权属登记类型有哪几种
- 2、法律上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
- 3、房屋权属登记是什么意思
- 4、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流程
- 5、房屋权属登记类型
房屋权属登记类型有哪几种
房屋权属登记类型主要有以下六种:总登记:定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属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初始登记:定义:新建房屋的申请人需在竣工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提供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资料等。结果: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后可获得大产证。
法律分析:房屋权属登记类型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一)总登记;(二)初始登记;(三)转移登记;(四)变更登记;(五)他项权利登记;(六)注销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初始登记:定义:新建房屋竣工后,房屋所有者首次确认其权利归属的登记。目的:确保房屋所有者在法律上的权益得到保障。转移登记:定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原因发生变更时进行的登记。目的:官方记录权属转移,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
初始登记:当新建房屋竣工后,房屋的所有者需通过初始登记程序,确认其权利归属,确保法律上的权益保障。 转移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更,如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土地调拨、房地产投资等,相关当事人需申请转移登记,以官方记录权属转移。
房屋权属登记有以下种类:总登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总称,其登记类型主要有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证登记、注销登记这几类。房屋初始登记指的是指的是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土地初始登记也被称为总登记,指的是相关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
法律上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
1、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所有权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以下是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的详细解释:定义与性质 定义:房屋权属登记是一种行政行为,其核心在于对房屋所有权及其相关权利进行官方记录和确认。
2、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如抵押权、典权等)进行的登记行为,旨在依法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即产生法律效力。
3、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中,确认其对该房屋拥有的完整权利,是保障房产权利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中,以便公证权属关系、保障房产权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
4、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律涵义是: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
房屋权属登记是什么意思
1、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中,确认其对该房屋拥有的完整权利,是保障房产权利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中,以便公证权属关系、保障房产权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
2、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所有权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以下是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的详细解释:定义与性质 定义:房屋权属登记是一种行政行为,其核心在于对房屋所有权及其相关权利进行官方记录和确认。
3、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如抵押权、典权等)进行的登记行为,旨在依法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即产生法律效力。
4、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统称。具体解释如下:定义: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基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特性,为确保房地产权利的合法性和公开性,由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的法定确认和公示程序。
5、房屋权属登记,是指建设管理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
6、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zf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流程
房屋权属登记流程如下:通用流程(线下办理)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测绘图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共有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委托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商品房权属登记流程如下:提出申请:购房人需就权属登记事项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登记申请表。提交材料:提交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权属证明、界址、面积等材料。这些材料将由登记机关受理。资料查验: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并审核登记事项的合法性。
确认开发商初始登记: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了初始登记,这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可以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或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准备相关材料 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如有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办理部门。填写申请表格 在办理窗口领取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房屋权属登记类型
1、房屋权属登记类型主要有以下六种:总登记:定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属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初始登记:定义:新建房屋的申请人需在竣工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提供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资料等。结果: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后可获得大产证。
2、房屋权属登记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初始登记:定义:新建房屋竣工后,房屋所有者首次确认其权利归属的登记。目的:确保房屋所有者在法律上的权益得到保障。转移登记:定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原因发生变更时进行的登记。目的:官方记录权属转移,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
3、法律分析:房屋权属登记类型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一)总登记;(二)初始登记;(三)转移登记;(四)变更登记;(五)他项权利登记;(六)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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